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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19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国新出发电〔20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期刊核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时间

      2020年4月15日至7月15日

      二、核验程序

      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期刊的年度核验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分别负责兵团系统、军队系统期刊的年度核验工作。

      2019年度期刊核验采用全面填报数据和重点抽检样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部期刊应通过电子版形式,如实、准确填报2019年度各项数据。抽检期刊须填报纸质版年检表格并经主管主办单位盖章,由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进行全面检查;非抽检期刊无须填报纸质版年检表格,不进行集中样刊检查。各地抽检期刊应包括属地各类重点期刊、属地管理部门随机抽取的期刊、上年度出现问题的期刊、日常管理中发现长期休刊和不能正常出版的期刊等。抽检期刊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属地期刊总量的20%,名单应在2020年4月25日前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核准后确定。如扩大抽检覆盖面或进行全面检查,也应上报核准。

      三、核验重点

      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检查属地期刊尤其是抽检期刊的出版导向、出版质量、出版活动等方面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 正常出版情况。期刊是否存在未备案休刊、休刊超过180天、长期无法正常出版等问题。

      2. 出版导向情况。期刊是否能够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到对新媒体统一管理,严格审核把关。

      3. 出版质量情况。期刊是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重大选题备案等制度,是否存在改变或超越办刊宗旨、刊发质量低劣论文、编校差错率高、出版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学术期刊是否存在违反学术伦理和出版规范问题。

      4. 主管主办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期刊主管主办单位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和主管主办各项职责,加强期刊阵地管理和建设。

      5. 期刊规范经营情况。期刊是否存在转让出版权、违规承包等行为。期刊出版单位及主管主办单位资本结构中是否存在非公资本成分。

      6. 期刊人员遵规守纪情况。期刊主要负责人是否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是否存在挂名、缺位等问题。期刊及其采编人员是否存在违规申领、使用记者证问题,是否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新闻、违规发稿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配备充足力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年度核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国家新闻出版署将对年检情况进行督查。

      1. 加大检查力度,解决突出问题。要突出期刊内容与质量管理这个重点,抓好问题整改这个关键,强化问题意识,综合运用样刊检查、集中审读、编校质量检查等手段,对抽检期刊进行深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推动逐一整改。抽检结果应通报期刊及其主管主办单位。缓验期刊应下达期刊缓验通知书,并抄送主管主办单位。

      2. 抓好后续处理,推动停办退出。要全面落实年检后续处理要求:缓验期刊缓验期结束后,要报送拟处理意见、整改报告、整改后样刊等,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决定是否通过核验;主管主办单位主动停办的期刊,办理注销登记后,要及时上报备案;对长期休刊、已不具备出版条件的期刊,要经调查取证后,提出撤销出版许可证的申请。要高度关注连续2年及以上缓验、不参加核验的期刊,严格停办退出长期违规、长期不能正常出版的期刊;逾期仍未停办的,属地管理部门要向国家新闻出版署作出说明,明确具体时间表。

      3. 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各项制度。今后期刊年检将采取抽检与普检交替方式进行。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和属地管理职责,健全完善样刊缴送、审读阅评、质检评估、专项检查等各项制度,推动年检和日常管理相结合,并督促期刊主管主办单位落实各项制度。对属地纳入日常监管、未发现问题的期刊和日常管理规范、定期报告审读情况的主管主办单位所属期刊,在抽检年份可不再集中检查。

      4. 重视年检数据,加强审核把关。2019年度期刊核验中,非抽检期刊须由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确认数据已发送且真实准确后,方可通过核验;抽检期刊须确认数据和进行全面检查后,视情况进行下一步处理。要高度重视年检数据质量,对填报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严格把关,对年度核验和统计年报共有指标进行比对。

      五、报送要求

      年检材料于2020年7月30日前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材料纸质版应包括年度核验报告、年度核验目录、抽检期刊年度核验表和期刊缓验通知书。材料电子版应包括年度核验报告、核验数据汇总表、年度核验目录和期刊缓验通知书。相关表格可在中国记者网下载。纸质版寄送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611室,邮编100052。电子版发送至qikannianjian@126.com。请按照规定的内容、格式、要求报送,确保纸质版和电子版数据准确、内容统一。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0年4月8日  

      附件:1.2019年度期刊核验相关表格下载、填报细则.doc

         2.2019年度期刊核验表.zip

         3.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度期刊核验数据汇总表.xls

         4.期刊年度核验目录.doc

         5.期刊缓验通知书.doc

    文章来源:http://press.nppa.gov.cn/reporter/contents/245/338994.shtml

    发布日期: 2020-04-17 浏览: 401